5月29日,我局闻警而动,快速出击,经围追堵截,从接到报案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了2小时即成功破获一起现发徒步抢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岁,信丰县小江镇人),追回被抢的现金、存折等物品,并深挖破获今年4月16日的另一起抢夺案。
5月29日14时30分许,我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一妇女在县城下南门被一男子徒步抢夺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500多元及存折等物。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长郭训东同志立即指示分管局领导组织刑警大队、龙南镇派出所、巡防大队、城区治安岗亭警力开展侦查追捕工作,要求务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挽回社会影响。接到命令后,我局刑警大队当即组织部署侦查工作,与龙南镇派出所、治安岗亭、巡防大队民警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根据现场调查和犯罪嫌疑人逃窜的方向,兵分蹲点守候组、巡逻搜索组、旅社清查组三个工作组全面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搜索缉捕。当日下午17时30分许,负责在新生村路口蹲守的民警发现一从附近厕所内出来的男子形迹可疑,且体貌特征与抢夺犯罪嫌疑人相似。据此,蹲守民警立即上前将此男子控制盘查,当场在此男子身上查获事主赖某被抢的存折等物品。经突审,该男子自称为李某,并如实交待了当日14时许在龙南县城下南门外和4月16日在文化广场两次徒步抢夺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龙南县公安局廖鹏潮、刘光鸿供稿)
龙南县公安局迅速出击成功破获徒步抢夺案
转载发布:2008-06-03
Tag:龙南县公安局 浏览:
2
热点关注
所有新闻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发行商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新闻,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网友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本站不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